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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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湘潭市水运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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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申请 (万元) |
资金总额:592.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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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收入性质分 |
金额 (万元) |
按支出性质分 |
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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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 |
592.16 |
基本支出 |
48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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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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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
10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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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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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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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92.16 |
合计 |
59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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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职责概述 |
(一)参与拟订全市港口(不含渔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参与水路交通运输年度建议计划汇总、审核相关事务性工作,并承担组织实施、执行情况督查、评估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水路交通运输行业(不含港口、航道)统计信息工作。 (三)参与水路交通基本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锚地建设、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路交通、水路运输(含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所承担工作安全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预防和协助治理权限内港口(不含渔港)、码头、船舶(不含渔船)及其作业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权限内航道、航道设施(航标等)的建设、养护工作;按规定负责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的初审和转报事务性工作;参与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事务。 (六)负责指导船员(不含渔船船员)安全知识培训、水上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事务性工作;承担船员(不含渔船船员)的适任考试、考核、发证等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船舶(含渔船)、水上设施、船用(含渔船)产品检验和船舶适航管理的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船舶(含渔船)检验机构、验船人员、检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按规定权限对船舶(含渔船)设计图纸提出审查建议意见。 (八)负责指导推进水路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和节能减排等事务工作;承担推进水路运输行业绿色发展、军民融合的事务性工作。 (九)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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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绩效目标 |
在今年收支预算内,尽职履责,确保水上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发展,保护水环境,强化港口企业和水运企业的行业管理,推进行业整体健康发展,树立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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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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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全巡查、检查 |
60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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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宣传 |
20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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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
1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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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检验服务 |
完成船检160艘/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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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确保水上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发展 |
市本级水上交通事故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努力实现0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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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检验与船员服务 |
把好船舶检验关与船员管理关,认定合格后及时发放内航船舶检验合格证;对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的船舶进行登记或换发船员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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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 |
≦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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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 |
≦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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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主管局转办的群众咨询建议投诉办结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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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检验与船员服务 |
船检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受理船检,受理船员申请后7日内换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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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
批复后2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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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服务水运行业发展 |
积极推进符合政策的公铁水项目开工建设,推进港务集团组建与一力物流园二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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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水环境保护及港口码头防治污染 |
不发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巩固港口码头防治环保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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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助力乡村振兴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文明标兵单位结对帮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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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船员船主满意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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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热线”群众满意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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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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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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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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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名称 |
水上安全管理及环保事务 |
预算部门 |
湘潭市水运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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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本级 预算金额 |
102.66万元 |
该项目支出上级资金 |
(分级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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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实施期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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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期绩效目标 |
在实施期内,尽职履责,确保水上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发展,保护水环境保护及港口码头防治污染,强化航道养护、船舶检验、行业宣传和管理,树立良好水运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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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绩效目标 |
在今年内,尽职履责,确保水上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发展,保护水环境保护及港口码头防治污染,强化航道养护、船舶检验、行业宣传和管理,树立良好水运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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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及单位 |
绩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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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全巡查、检查 |
60次/年 |
计划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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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督查 |
40次/年,40余艘本港运输船舶,8家港口企业,19个岸电泊位交付、验收 |
计划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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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检验 |
160艘/年 |
计划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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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宣传 |
20篇/年 |
历史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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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水上交通综合治理,确保水上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发展 |
市本级水上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努力实现0死亡 |
计划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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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检验与船员服务 |
把好船舶检验关与船员管理关,认定合格后及时发放内航船舶检验合格证;对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的船舶进行登记或换发船员证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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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船舶检验与船员服务 |
船检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受理船检,受理船员申请后7日内换发证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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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
批复后20日内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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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 |
≦2.5万元 |
历史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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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 |
≦9.6万元 |
历史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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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服务水运行业发展 |
积极推进符合政策的公铁水项目开工建设,推进港务集团组建与一力物流园二期项目 |
计划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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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水环境保护及港口码头防治污染 |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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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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