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交建议复字〔2018〕42号(A类)
关于湘潭市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52D34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喜南代表: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交通公路事业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重建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塔子村韶山灌渠跨渠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我局坚持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服务、安全五位并举,以构建现代化公路养护管理体系为核心,协同推进改革攻坚、养护转型、管理升级、服务提质,推动公路养护管理转型发展。一是全面建设“四好农村路”,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目标,编制了《湘潭市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2018—2030年)》,严格落实县、乡级主体责任,努力补齐贫困村交通“短板”,提升县乡公路等级,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的密度和服务水平。二是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实施增设错车道、窄路加宽、危桥改造、安保工程、产业路和断头路建设,有效提高路网联通性和通达性。三是全面启动实施通自然村水泥(沥青)路建设,按照“省级统筹、市级组织、县级主责、统一建设”的模式,科学确定标准,加强资金保障,强化建设管理,落实管养责任,将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与农村公路治堵保畅、规划提前实施统筹结合,协同推进,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廉洁的目标。四是深入推动“路长制”实行,通过养护体制改革攻坚,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公路管理养护体系,以信息化促进管理升级,以市场化促进服务提质,以公路管养工作监察、责任、执行分离促进各级明责履诺,构筑责任清晰、信息通畅、执行有力的工作格局。
您提到的关于重建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塔子村韶山灌渠跨渠桥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安排专业人员,通过现场踏勘,确认该桥为行人便桥,不属于公路桥梁,根据我省农村公路桥梁数据库情况,优先改造四五类危桥,因此该桥未纳入省农村公路桥梁数据库,为确保该行人便桥的通行安全,我局同意给予一定数额的维修养护资金补助,但必须确保专款专用。
敬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29日
负责人:李梦林 经办人:陈 石 联系电话:5555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