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深化法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主线,为加快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交通法治建设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执法队伍培训的重要内容,以法治能力建设为基石,以创新监管机制为手段,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举办1期交通运输系统法治专题培训班,针对现有的难点问题以及薄弱环节,邀请专家共同研究破局之法,着力提升行业法治实践理论水平。更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健全法治建设推进机制。根据省厅《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分工方案,结合实际出台我市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不定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调研,加强对县市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
(三)压实法治建设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行业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及时向省厅、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报告年度法治建设进展情况并主动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包括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合法性审查率保持百分之百。
(二)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出台《湘潭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科学合理编制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济合同等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定期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措施。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案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三)全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交通出行、工程建设和相关领域的运用。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和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制度,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优化涉企执法服务。制定《湘潭市交通运输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公布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严格按照《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标准》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进涉企执法检查“扫码入企”管理。建立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方案、通知、扫码、记录、反馈、归档”运行机制,对检查中发现违法线索的及时依法处理。
(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和跟踪分析,做好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着力提升执法质量。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逐步完善或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查扣物品管理、执法装备规范使用、执法人员考核细则等各项制度,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确保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推进基层执法站所“四基四化”建设,积极打造和申报“枫桥式”基层执法联系点,培树优秀执法大队长,进一步发挥好优秀执法站所和大队长的典型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三)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动态更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主动公开和上报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和有关数据。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平台做好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网上流转、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网上实时记录等工作。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审核事项、流程、范围及责任,推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清理执法人员资格。
(四)强化执法监督制约。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及时纠正不当执行行为,达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效果。积极做好省市案卷评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执法案卷线上评查,及时通报评查结果。开展2025年度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涉企“四乱”问题,严查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通过投诉举报、电话回访等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实行问题清单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五)提升智慧执法水平。持续推广运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智能化执法终端配备运用,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电子化办理。
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一)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统筹指导和监督各级综合执法机构,自行以多种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完成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执法培训任务,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二)开展主题普法活动。积极开展“‘八五’普法”总结和“‘九五’普法”谋划工作,不断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加大公路法、港口法、道路运输条例、水上交通安全条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三)强化行业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探索“事前宣讲、事中研讨、事后释疑”的说理式执法新模式,持续发挥“女子普法队”“雷锋普法队”作用,创新普法方式,实现“事后罚”向“事前防”转变。组织做好局系统所有工作人员的学法考法工作,确保参考率、合格率达百分之百。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