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湘潭市宏运出租汽车公司纵容允许出租车司机不打表载客! | ||
来信时间 | 2024-02-26 16:43:34 | ||
来信人 | 钟* | ||
咨询内容 |
2024年2月25日19:30分左右,在湘潭北站使用高德打车,打了一辆出租车到湖南科技大学(出租车车牌号湘CDX0288)。当时打车人数较多,大概半个小时才打到车,出租车过来之后,车里已经有两名乘客,且后备箱内放不下任何行李了,但是当时天色已晚,我们当时是两个女生打车,司机直接将行李箱搬上了出租车后座上,让我们两个女生挤在一个座位上面,上车后又要求我们取消高德平台订单,在线下每人缴纳二十元车费,因为担心自身安全,因此先向出租车司机妥协。下车后投诉到12345,12328,第二天湘潭市宏运出租汽车公司55555557来电询问情况,询问过后问我们为什么要取消高德打车的订单,转而支付20/人,总计40元的车费?是不是和驾驶员谈好的价格?我反问接线员,出租车不打表或者不按照平台计费是否合理,接线员遂挂断电话!后来该公司某安全经理又来电说要求乘客带好个人身份证件线下去其公司进行面对面协商,请问一个公司有什么权利要求乘客带着个人证件投诉?该公司收到投诉后完全没有任何悔改之意,反而故意为难乘客,不仅没有向乘客表明歉意,反而认为只要乘客接受了司机的价格就是合理的。该公司公然违反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二)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要求政府严厉查处该公司的行为,其故意为难消费者和乘客,对湘潭市出租车面貌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如果再继续这样下去,湘潭市出租车也将更快衰败! |
答复部门 | 湘潭市交通局 | ||
回复时间 | 2024-02-28 16:47:02 | ||
满意度 | 无反馈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钟先生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调查落实:湘CDX0288当班驾驶员曾师傅,2月25日晚上19点左右在湘潭北站,钟先生女朋友通过高德平台叫车到科技大学五区,乘客离车辆大概5米左右,驾驶员联系乘客,告知该乘客自己车上已有两名乘客到科大8区,双方协商乘客取消高德单每人20元,乘客均表示同意,上车后发现尾箱放不下了,只能将一个小行李箱放在前排扶手中间,后上的两名乘客不好坐,但两位乘客看到当时很难打车没有说什么,投诉人女朋友上车取消了高德平台的单,驾驶员看到都议好价了便没有打表,全程乘客没有异议,驾驶员逐个将乘客送达目的地。 公司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联系,退还乘客40元,2月28日宏运出租车公司带驾驶员曾师傅到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河东执法支队进行处理,河东队对于驾驶员曾师傅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处罚200元。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