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尊敬的刘明亮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所咨询的湘潭黑车,摩的,网约车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信件中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于2017年12月底正式出台,至今年本月止,我局已向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曹操专车)、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万顺叫车)和武汉斑马快跑科技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斑马快跑)三家公司发放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这三家公司暂时尚未投入车辆运营。目前,我市运输市场存在的“滴滴出行”及其他网约车均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属非法营运,我局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多次进行打击处理。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开展整治出租车违规经营和非法客运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潭政办函[2017]97号)文件精神,我局自2017年以来多次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共计596起,其中查扣非法营运车辆44台(含非法网约车)。但在执法过程中,因为非法网约车的违法行为隐蔽性强,以及乘客的不配合和不理解,导致在打击非法网约车方面存在取证难、执法难等问题,非法网约车还是无法得到根本的整治。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后我局将会继续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执法整治力度,确保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的提升,为市民营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