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jt.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12-04 10:54

 (一)办公室。承担文字综合、文秘、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办、机要保密、档案、修史编志、信访、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接待、安全保卫、会务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和权限内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市交通征费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

  联系电话:55558166、55558102

  (二)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承担交通运输系统的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负责行业法制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相关具体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管理,承办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承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承担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检查、考核工作。承担政策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三)审批服务科。按照授权范围负责统一受理、办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审批服务业务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参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审联办工作,按照联审决定受理、办理本部门有关手续。

  (四)规划计划统计科(湘潭市交通战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和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负责衔接平衡。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编制申报及执行工作。参与全市交通救灾应急资金的核定、申报工作。按照分工,参与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归口管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统计表调查和基本统计资料。参与交通扶贫有关工作。

  (五)基本建设科。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建设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承担监督和管理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工作,维护平等竞争秩序。承担全市权限内的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的相关审查工作。承担对市级公路、水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监督的工作。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定额、造价控制、市级交通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牵头统筹和指导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和承担权限内地方铁路(含地方控股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公路管理科(农村公路办公室)。组织指导全市公路(含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建设、养护的日常工作。承担组织全市公路建设、养护的检查、考核工作。承担全市国道、省道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协助做好公路建设项目(含桥梁、隧道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承担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相关政策、制度拟定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农村公路的数据库建设、应用的相关工作。指导农村公路行业管理。承担全市农村公路信息综合,组织开展相关宣传、经验交流和技术培训。指导全市公路管理的应急抢险工作。

  (七)路政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路路政的日常工作。承担组织全市公路路政的检查、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开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等工作,依法保护路产路权。承担全市重大路政案件及跨区域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高速公路路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路政执法工作,监督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实施路产理赔、车辆救援、服务区(停车区)运营管理、路政日常工作和路政违法案件移送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公路路政队伍和路政器材、装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路政执法业务培训。

  (八)港航管理科。监督实施国家地方海事、船舶检验(含渔业船舶)、航务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海事、水路运输(含水路运输辅助业)、港口(不含渔港)和地方航道行政管理和船舶船员(不含渔业船舶船员)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省管干线航道航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航政执法相关工作。承担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港口水域岸线使用管理。监督实施地方航道养护、航标设置等相关技术标准。依法负责管理和保护权限内的航标。协助做好水运工程建设前期及管理的工作。负责拟订水路运输和港口(不含渔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负责权限内的防治船舶(不含渔业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道路运输管理科。指导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承担协调与衔接工作。承担全市道路客货运输和汽车维修、搬运装卸、驾驶员培训、运输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运营管理工作。承担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承担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站场等管理工作。承担公共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本辖区相关地方性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和承担权限内铁路专用线的管理、监督与协调工作,指导全市铁路专用线社会道口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指导、监督对城区非法载客营运车辆(不含两轮摩托车、三轮跑跑车、残疾人代步车、农用车)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做好道路站场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邮政、铁路、民航等单位涉及地方的运输相关工作。

  (十)安全监督管理科(应急办公室)。参与拟订综合性安全生产政策、有关规章制度。承担对市辖区内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监考和审查发证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交通行业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和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一)科技信息科。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科学技术、信息化、标准化、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交通运输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和成果推广。宣传和贯彻综合交通运输标准。承担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交通信息化项目的前期工作。

  (十二)财务科。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系统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工作。

  (十三)人事科。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及考核管理、市委对局党委的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工作。

  工会。负责局属各单位(含市邮政管理局)工会工作,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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