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jt.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04-20 18:51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填报单位:(盖章)

部门名称

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年度预算申请

(万元)

资金总额:3815.74万元

按收入性质分

金额

(万元)

按支出性质分

金额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

3560.74

基本支出

2902.45

       政府性基金拨款

项目支出

913.29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255.00

       

其他资金

合计

3815.74

合计

3815.74

部门职能

职责概述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路管理、水路交通管理、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专用线监督管理等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管理权限范围内路产保护、路权维护、治理超限以及交通执法站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实施路政巡查,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法承担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案件的具体工作;依法承担查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执行国家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具体工作;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督促、指导县(市)路政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负责辖区内船舶污染水域环境防治的现场监管;办理船舶进出港口签证工作;承担船舶引航业务;承担管理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的日常工作;承担组织实施海事巡航检查和交通管制的具体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水路运输管理、水上交通(含安全)管理、航道(含航道设施、通航设施) 管理、港口管理、船舶船员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水上搜寻、救援的训练和演习;承担辖区水上交通事故的搜救、调查、处理;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控指挥的具体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报告、处理水上交通安全动态信息工作;承担权限内渔船检验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承担辖区省管干线航道航政执法。

4、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具体工作;承担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企业经营活动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在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按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指令,对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进行调度和指挥;指导、检查道路运输及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5、承担市交通运输局管理权限内依法查处违反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具体工作;参与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6、负责全市铁路专用线管理、监督、执法检查与协调工作,监督、指导全市铁路专用线、社会道口的安全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权限内违反地方铁路监督管理、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为的具体工作。

7、承担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水上交通安全监控及交通安全动态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处理等工作。

8、承担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地方铁路监管、城市地铁与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具体工作。

9、指导、监督辖区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实施路产理赔、车辆救援服务、服务区(停车区)运营管理、路产巡查、路产保护、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监控、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维持和路政违法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管理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承担经合法审批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辖区高速公路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10、督促、指导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交通运输联合行政执法工作。

11、承担权限内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的相关工作;承担《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中明确的权限内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

整体绩效目标

在今年收支预算内,做好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办人民满意交通。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及单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规范运输市场秩序。

全年打非治违,出动执法、检查人员不低于3000人次,组织(包括日常、集中、联合、专项等)执法、检查活动不低于1000家次

开展好交通领域顽瘴痼疾整治及隐患清零行动,“隐患清零”整改率达到100%。

负责全市水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具体工作。

市本级水上交通事故死亡指标在3人以内。

负责辖区内驾培机构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全年组织(包括日常、联合、专项等)执法、检查活动不低于48家次

负责辖区内出租车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全年对出租车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督不少于95家次

发放省际、省内包车牌

全年发放包车10000块

负责辖区内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负责权限内船舶、船员监督管理具体工作。

全年组织(包括日常、集中、联合、专项等)执法、检查活动不低于20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不低于1000人次

质量指标

完成好公路治超目标考核工作。

确保普通公路车辆超限率控制在1%以内,高速公路入口车辆超限率控制在0.5%以内 。

完成好日常路政工作。

全年共巡查里程34900公里,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执法车辆350台次、服务区督查168家次。检查马路市场不少于400 处,保证G107、G320、S325、S216市域范围内路域环境良好,加大对市域范围外的国省干线的路域环境整治。

依法查处违反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

全年开展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日常与安全专项整治不低于68家次

成本指标

“三公”经费业务接待费支出。

3万元。

“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船运行维护费支出。

86.40万元。

时效指标

做好维稳工作,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对各类企业及站场的质量信誉考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质量信誉考核239家:客运站4家、客运企业4家、货运企业119家、维修厂家86汽车驾校23家、摩托驾校3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6家:公交企业1、巡游车公司9家,网约车公司6家。

规范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行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交通运输形势持续平稳发展,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全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安全生产事故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完成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结算

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社会效益指标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完成主管局交办的信息化工作。

全年累计在局门户网站上稿80篇、市级以上媒体新闻报道40篇。

完成主管局交办的信息化工作任务,报送政务信息60条以上。

生态效益指标

督促企业环保问题整改

整改达到环保要求按照《湘潭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全年开展联合综合整治行动20次。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完成好联合治超工作。做好市辖区内超限超载督查工作。

确保查处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卸载率10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做好“市长热线”办理。

市长热线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0%。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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