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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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
单位名称 |
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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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 金额 |
年度预算共计4870.31万元: 1. 上年结转资金265.56万元(决算并入当年收入)。 2. 年初部门预算399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0.7万元,项目支出1391.59万元(其中:业务性专项1243.59万元、项目性专项148万元)。 3. 年中政策性因素财政局统一追加单位人员经费、经财政同意追加项目款项合计612.46万元(追加陈江山2018-2019年绩效考核5万元、追加2020年绩效考核106.8万元、追加谢亮车补0.66万元、追加“IPV6智慧交通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项目资金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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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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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 职能 |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路管理、水路交通管理、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专用线监督管理等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承担管理权限范围内路产保护、路权维护、治理超限以及交通执法站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实施路政巡查,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法承担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案件的具体工作;依法承担查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执行国家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具体工作;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督促、指导县(市)路政管理工作。 3. 负责全市水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内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承担辖区内港口管理具体工作;承担权限内航道、航道设施(航标等)及与通航有关的设施的具体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船舶、船员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承担权限内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承担组织协调特殊时段水路交通运输和水上重点物资、战备军事物资的运输工作;承担水上搜寻、救援的训练和演习;承担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的搜救。 4. 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具体工作;承担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企业经营活动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在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按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指令,对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进行调度和指挥;指导、检查道路运输及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5. 承担市交通运输局管理权限内依法查处违反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具体工作;参与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6. 负责全市铁路专用线管理、监督、执法检查与协调工作,监督、指导全市铁路专用线、社会道口的安全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权限内违反地方铁路监督管理、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为的具体工作。 7. 承担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水上交通安全监控及交通安全动态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处理等工作。 8. 承担权限内渔船检验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地方铁路监管、城市地铁与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具体工作。 9. 承担辖区省管干线航道航政执法、高速公路路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路政执法具体工作,监督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实施路产理赔、车辆救援、服务区(停车区)运营管理、路政日常工作和路政违法案件移送相关具体工作。 10. 督促、指导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交通运输联合行政执法工作。 11. 承担权限内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的相关工作;承担《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中明确的权限内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发展规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支队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正视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上的问题和挑战,坚决落实整治交通运输安全顽瘴痼疾,不遗余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湘潭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当好先行。 三、年度计划 在省厅、省局及市局坚强领导下,支队紧紧围绕2021年交通运输工作安排,对照省、市“十四五”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党建领航,围绕中心工作,落实主责主业,实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业稳中有升。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在今年收支预算内,做好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办人民满意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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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完成情况 |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
根据潭市编〔2020〕9号、潭编办〔2021〕26号文件,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包括:17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路政监督科、道路客运监督科、道路货运监督科、机动车维修监督科(湘潭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办公室)、出租车监督科、驾培监督科、水运监督科、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科、从业人员监督科、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轨道交通监督科、科技信息科、投诉办理科、财务科、人事科,另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下设机构9个,分别为湘潭市交通运输机动执法大队、湘潭市道路交通河西执法大队、湘潭市道路交通河东执法大队、湘潭市交通运输水上执法大队、湘潭市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湘潭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执法大队、湘潭市道路交通七里铺执法站、湘潭市道路交通易家湾执法站、湘潭市交通运输违法违章案件处理大队。核定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257名,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4名;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科长);下设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6名。 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在职189人、退休73人。 一、预算情况 1. 年初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399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0.7万元,项目支出1391.59万元(其中:业务性专项1243.59万元、项目性专项148万元)。 2. 年中追加和调整预算情况 年中政策性因素财政局统一追加单位预算612.46万元(追加陈江山2018-2019年绩效考核5万元、追加2020年绩效考核106.8万元、追加谢亮车补0.66万元、追加“IPV6智慧交通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项目资金500万元)。 3. 全年总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补助收入487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3.16万元,项目支出2157.15万元。其他收入116万元。全年累计支出5050.2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4870.31万元,财政补助结转结余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100%,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108.34%。 4. 我支队“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127.92万元,本年支出数为89.9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70.29%。 二、预算管理情况 1. 支队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 业务性专项支出、项目性专项支出都是分项目单独核算,支队2021年30万元以上项目性专项两个(日常路政经费100万、非现场执法网络运营及检测费35万)。 3. 支队严格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部门预算、决算、绩效评价等相关信息。 4. 支队所有应纳入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均进行了政府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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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1.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各类专项行动。2021年,在安全生产领域组织开展各类行动3247次,出动执法人员896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75台次,检查出租车2855台次,现场纠正违规的士272台次,停运出租车103台次,查处非法安装“跳跳表”车辆9台次,查处出租车无从业资格证9台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5台次(其中非法营运网约车22台次,黑车33台次);检查旅游大巴248台次,停运旅游大巴车14台次;检查货车516台次,停运危险品货车1台次,查扣超载车辆移交至易家湾执法站站7台次,非法运输危险品车辆2台次,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危货运输车2台次,已取得经营许可使用未配发道路运输证车辆3台次,货车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3台次,查处非法输运烟花鞭炮的轻型栏板车1台次。 2. 隐患清零工作共下发交办单32个,(其中上级交办了5批次,市交警支队抄告10批次,自查隐患并交办14批次),已全部销号;抄送交警支队“两客一危”违法车辆违法行为8批次,共计违法车辆70余台次;对“两客一危”违法车辆停运28台次,共计停运248天。约谈企业共计4批次。 3. 全市开展明察暗访督查12次。 4. 日常检查船舶831艘次,组织集中执法153次,出动执法人员774人,出动执法艇153次。配合检查港口水运企业90家次。全年市本级水上交通事故死亡数0。 5. 质安大队与市质安站对各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环保联合检查98次,检查交通建设领域企业11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 6. 服务质量考核完成考核189家:客运站5家、客运企业4家、货运企业96家、维修厂家82家,公交企业2家。 7. 在局门户网站上稿90篇、市级以上媒体新闻报道50篇。报送政务信息65条并被主管局采用35条。 8. 加强船舶污染防控及风险管控。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加大油品危货运输的监管力度。优化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统筹推进长江沿线治污治岸治渔。加强船舶、港口、码头和高速服务区污染防治。 9. 发放包车牌11853,临时牌1330,合计13183块。 10. 全年召开安全例会4次。 11. “市长热线”按时办结率100%,全年共计受理工单2099件,其中12345热线1211件,12328热线831件,市长信箱3件,省工单54件,回复率100%,满意率94.62%,受理工单类别分别为:出租车行业有责189件,驾培行业287件,货运2件,水上管理22件,维修行业61件,公路交通管理50件,黑车67件,失物2件,建议咨询44件,其他方面1375件。 12. 支队2021年30万元以上项目性专项两个。其中: (1)日常路政经费100万元 推进“四路”同治的治超格局,超限率稳控在0.5%以下,一是非现场执法。依托科技力量,实现由“治”超向“智”超的升级转变。创研定向稽查新模式,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比对等科技手段对重点车辆精准研判、布控、查处。建立“重点监管车辆台账”,对非现治超平台上外省、外市违法车辆,通过邮寄函件方式请违法车辆所在地的交通运输局通知车主及时处理违法事项,以提高结案率,共发出相关函件138份,非现场执法处罚超限违法行为1243条,结案率达到了51.7%。配合市局开展数据安防演练,将治超服务器迁移至市局,提高了数据防护等级。二是路警联合执法。采取定点联合执法和流动联合执法结合治超,与城市四区治超办、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治超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路警联合执法1091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817台,处理非法改装货车9台(恢复原状9台),卸载货物4.4万吨,交警扣分14119分。三是源头治超。全面摸排、走访源头企业,督促企业提高设备联网率、在线率。84家源头企业完成称重和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及联网工作,完成阶段性目标。督查源头企业共计307次,发出“一超四究”抄告单2933份,吊销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11台,责令整改源头企业39家,处罚违规源头企业4家,查处违规道路运输企业4家。引入“科技+执法”模式,非现治超6套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违法违章查询终端、“两客”车辆智能监管系统、货运执法云模式、智慧水运综合监管平台、计时计程培训管理系统基本实现智慧交通全覆盖。及时公布驾驶员的不安全驾驶行为并抄送公安交警等部门,“两客”报警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97%,危货报警数量12月比1月下降98%。实现“交通执法在线”微信公众号查询超限超载违规记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出租车驾驶员培训教育“网上办、掌上办”,为从业人员减压减负。推出“拼途出行”官方打车软件,提供95128出租车电召服务,实现了巡游出租车互联网+的升级。支队作为第一批试点执法机构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综合管理子系统试运行,已成立工作小组进行推广应用,目前系统运行正常。创新案件处理流程,案件处理文书制作的时间也由原来的近1小时缩短至20分钟,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服务对象节省了宝贵的时间。组织我市15家危货企业361台危货车辆按照时间节点按质按量完成智能监控终端安装工作,并全部通过省、市级验收。种种措施发挥出事半功倍的作用,科技执法成为新技能,为交通运输治理工作提档加速。为持续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升级和“四好”公路建设,成立了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巡查农村公路里程7025.106公里,马路市场229处,发现问题12处,已处置10处;巡查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里程12976公里,马路市场巡查174处,共发现问题38处,已处置35处。巡查高速公路里程42155公里,发现问题64处,已处置64处,完成高速公路沿线98处非法广告牌拆除的前期工作。 (2)非现场执法网络运营及检测费35万元 及时做好网络租赁费续交,完成好非现场执法系统2021年检测,保证设备正常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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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
存在的问题 |
1. 客运方面:重点客运车辆安全风险隐患较大;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等非法营运问题依然存在。公交站场管理、设施配备落实不到位,如公交车停车场地不足,促成部分公交车夜宿街头,大多公交线路首末站无调度室。 2. 货运方面: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较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非现”车辆超载屡禁不止;道路货运市场非法营运问题久治不愈;非法车辆管理和查处不到位。 3. 机动车维修方面: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存在不能正确使用设备,固废回收没有规范处置情况。 4. 驾培方面:交通驾驶培训监管平台与公安考试系统未实现联网对接,无法堵塞培训漏洞,一大批未按教学大纲培训的学员自主约考,严重动摇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同时也无法摸清驾培机构具体招生人数,造成国家税源流失。 5. 出租车方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 拒载、强行拼客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乱贴商业广告(采取拍照取证)、标志标识及安全设施不齐、营运中使用手机及车身车内不卫生等违规经营行为;出租车在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客流集散地存在不服从管理,乱停放、乱喊客的行为。 6. 交通建设质量方面:交通建设工程项 目停工后带来较多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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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1. 客运方面:“隐患清零”“两客智能监控”,与其他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加大管理力度。积极呼吁加大资金投入,优先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财政、国土、规划、交通等各级、各部门加大资金的筹措和支持。 2. 货运方面:积极引导货运市场健康良性发展,通过“危货智能监控”“危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管平台”,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的方式,强化车辆安全监管工作,在日常执法中,重点打击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非现”重点车辆及非法营运车辆。 3. 机动车维修方面:联合机动车维修协会和属地交通局加大对维修企业经营者的环保工作宣传教育、培训;联合环保支队对维修企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整治;同时通过执法监管和以质量信誉考核为抓手督促企业做好环保工作。 4. 驾培方面:与交警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对违规培训行为从严处罚。请求市道交安委及财税部门高位协调,尽快落实交通驾培监管平台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从源头根治道路交通顽瘴痼疾,保障国家税费应征不漏。 5. 出租车方面:采取路面巡查和驻点值守相结合,督促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发现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利用GPS平台抓拍驾驶员不规范运营行为,对违规驾驶员进行处理;对乘客投诉的违规运营行为进行处理。 6. 交通建设质量方面:积极协调,争取资金把不能停的扫尾内容完成,对裸露在外的钢筋截面进行表面处理。积极呼吁加大资金投入,优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财政、国土、规划、交通等各级、各部门加大资金的筹措和支持。督促建设等参建单位提高环保意识,与环保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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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
无 |
附件
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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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指标完成情况 |
评价标准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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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程 |
预算执行 |
30 |
预算调整率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预算调整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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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 |
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基本支出实际支出/基本支出年度总预算)*100%。 |
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100%,计5分;100-110%(含),计4分;110-120%(含),计3分;120-130%(含),计2分;大于130%不得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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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 |
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项目支出实际支出/项目支出年度总预算)*100%。 |
项目支出预算控制率≦100%,计5分;100-110%(含),计4分;110-120%(含),计3分;120-130%(含),计2分;大于130%不得分。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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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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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结余,5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余,3分;结余超过上年结余,不得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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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分项目核算结余结转,是,5分;否,0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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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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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预算管理 |
20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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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3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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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账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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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是否分项目单独核算,是,5分;否,0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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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3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2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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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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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是否进行了政府采购,是,5分;否,0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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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5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3分;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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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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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规范运输市场秩序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各类专项行动。2021年,在安全生产领域组织开展各类行动3247次,出动执法人员896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75台次,检查出租车2855台次,现场纠正违规的士272台次,停运出租车103台次,查处非法安装“跳跳表”车辆9台次,查处出租车无从业资格证9台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5台次(其中非法营运网约车22台次,黑车33台次);检查旅游大巴248台次,停运旅游大巴车14台次;检查货车516台次,停运危险品货车1台次,查扣超载车辆移交至易家湾执法站站7台次,非法运输危险品车辆2台次,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危货运输车2台次,已取得经营许可使用未配发道路运输证车辆3台次,货车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3台次,查处非法输运烟花鞭炮的轻型栏板车1台次。 |
打非治违,出动执法人员不低于2500人次,检查车辆不低于1800台次。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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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履行 |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规范运输市场秩序 |
1-12月:1、隐患清零工作共下发交办单32个,(其中上级交办了5批次,市交警支队抄告10批次,自查隐患并交办14批次),目前已全部销号。 2、抄送交警支队“两客一危”违法车辆违法行为8批次,共计违法车辆70余台次。 3、对“两客一危”违法车辆停运28台次,共计停运248天。约谈企业共计4批次。 |
开展好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整治、交通领域顽瘴痼疾整治及隐患清零行动,“隐患清零”整改率达到100%。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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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水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具体工作。 |
1-12月市本级水上交通事故死亡数0。 |
市本级水上交通事故死亡指标在3以内。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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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市辖区内超限超载督查工作。 |
1-12月开展明察暗访督查12次。 |
全市开展明察暗访督查12次。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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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完成主管局交办的信息化工作。 |
1-12月在局门户网站上稿90篇、市级以上媒体新闻报道50篇。 |
全年累计在局门户网站上稿80篇、市级以上媒体新闻报道40篇。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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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月报送政务信息65条并被主管局采用35条。 |
完成主管局交办的信息化工作任务,报送政务信息60条并被主管局采用30条以上。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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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省际、市际、县际包车牌。 |
1月-12月包车牌11853,临时牌1330,合计13183块。 |
全年发放线路牌10000块。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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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
履职效益 |
负责辖区内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负责权限内船舶、船员监督管理具体工作。 |
1月-12月,日常检查船舶831艘次,组织集中执法153次,出动执法人员774人,出动执法艇153次。配合检查港口水运企业90家次。 |
全年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组织集中执法行动208次,出动执法人员896人次,出动执法艇195艘次,检查船舶832艘次,联合检查港口水运企业13家。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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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处违法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 |
截至12月,质安大队与市质安站对各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环保联合检查98次,检查交通建设领域企业11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 |
开展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专项整治。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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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类企业及站场的质量信誉考核。 |
服务质量考核1-12月完成考核189家:客运站5家、客运企业4家、货运企业96家、维修厂家82家,公交企业2家。 |
服务质量考核应考核189家:客运站5家、客运企业4家、货运企业96家、维修厂家82家,公交企业2家。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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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员召开安全例会。 |
1-12月召开安全例会4次。 |
全年安全例会不少于4次。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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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企业环保问题整改。 |
一、加强船舶污染防控及风险管控。二、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三、加大油品危货运输的监管力度。四、优化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五、统筹推进长江沿线治污治岸治渔。六、加强船舶、港口、码头和高速服务区污染防治。 |
整改达到环保要求。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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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市长热线”办理。 |
“市长热线”按时办结率100%,全年共计受理工单2099件,其中12345热线1211件,12328热线831件,市长信箱3件,省工单54件,回复率100%,满意率94.62%,受理工单类别分别为:出租车行业有责189件,驾培行业287件,货运2件,水上管理22件,维修行业61件,公路交通管理50件,黑车67件,失物2件,建议咨询44件,其他方面1375件。 |
市长热线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5%。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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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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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