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水运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参与拟订全市港口(不含渔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关事务性工作。
2、参与水路交通运输年度建议计划汇总、审核相关事务性工作,并承担组织实施、执行情况督查、评估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水路交通运输行业(不含港口、航道)统计信息工作。
3、参与水路交通基本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锚地建设、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4、承担水路交通、水路运输(含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所承担工作安全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预防和协助治理权限内港口(不含渔港)、码头、船舶(不含渔船)及其作业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权限内航道、航道设施(航标等)的建设、养护工作;按规定负责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的初审和转报事务性工作;参与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事务。
6、负责指导船员(不含渔船船员)安全知识培训、水上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事务性工作;承担船员(不含渔船船员)的适任考试、考核、发证等事务性工作。
7、承担船舶(含渔船)、水上设施、船用(含渔船)产品检验和船舶适航管理的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船舶(含渔船)检验机构、验船人员、检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按规定权限对船舶(含渔船)设计图纸提出审查建议意见。
8、负责指导推进水路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和节能减排等事务工作;承担推进水路运输行业绿色发展、军民融合的事务性工作。
9、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湘潭市水运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内设科室8个,综合科、计划基建科、运输综合事务科、航道事务科、船舶船员事务科、船舶检验事务科、安全环保科、财务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湘潭市水运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湘潭市水运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2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7.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58.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收入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27.41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527.4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58.2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性资金支出预算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27.41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527.41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06.6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0.7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海事管理支出120.7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环保等事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9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06万元,下降9.04%,主要原因是严格编制一般性公务预算,压缩开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2.64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不召开大型会议等;培训费预算0万元,不组织相关培训;拟不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1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为趸船。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2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63万元,项目支出120.7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本单位2022年度 无重点项目支出。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务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