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交建议复字〔2016〕26号(A类)
关于湘潭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忠良、李新桥代表:
你们好!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关心与关爱。你们提出的《关于扶持分水乡永红村改善交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鉴于长株潭地区“十二五”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已经基本完成,特别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建制村100%通水泥路,农村公路网络已初步形成,路网通畅水平明显改善。“十三五”全省农村公路规划的资金投入80%在大湘西地区,农村公路发展将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现“三提升一覆盖”的目标(即: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提升农村公路通畅深度、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实现农村客运全覆盖),全面实施“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创建活动。我市在“十三五”期间主要是实施窄路面加宽改造工作,2016年省下达我市实事考核任务为提质改造工程347公里,我市将尽快摸清规划内加宽改造项目的技术状况、地形条件及沿线群众需求现状,结合实际合理进行安排,对于老路路基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率先启动,以先进促后进;对于老路路基宽度不足的项目,要提前启动路基加宽改造,为次年铺设路面做好准备。做到路面加宽、安保设施、危桥改造、客运招呼站建设“四同步”,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满足通客班车的需要。
你们建议中提到的扶持分水乡永红村改善交通的问题,我们经过现场踏勘,请你们督促当地政府和村民,按照农村公路建设“劳力自出、资金自筹、土地自调、苗木自移、赔偿自负、矛盾自消”的方针,引导农民兄弟自愿、自主、自力建设致富路。
敬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交通运输事业。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5月25日
分管领导:陈 荣 经办人:陈 石 联系电话:5555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