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jt.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7-23 10:49

  为深入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湘潭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则》(潭政办发〔2024〕12 号)等文件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外聘法律顾问。现将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与职业操守。

  (二)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三)律师事务所成立满 5 年以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律师事务所及其委派律师近 3 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无重大执业违规记录;律师事务所应信用良好,不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纳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四)具备交通运输管理、行政执法、信访化解等相关领域法律事务的丰富执业经验,熟悉行政法理论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业务,具有重大、复杂交通运输领域案件代理经验的优先选聘。

  (五)选派的服务团队人数至少2人,且执业满 5 年以上;团队成员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实务经验,近3年内有担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团队律师专业覆盖行政法、民商法、建设工程法、交通行业专项法规等领域;团队负责人应熟悉政府工作规则,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服务对象与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其局属单位(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湘潭市公路养护中心、湘潭市水运事务中心、湘潭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湘潭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湘潭市轨道交通事务中心、湘潭市交通信息事务中心)。

  (二)主要服务内容

  1. 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业管理规定、重大合同提供合法性、合规性书面审查意见,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2. 优先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且每一个服务年度免费代理8起案件。

  3. 参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流程规范、处罚裁量标准制定;指导超限运输、非法营运、危货违规、网约车不合规等案件办理,提供执法取证、法律适用、文书规范的专项指导;协助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全过程法制审核。

  4. 深度参与交通运输领域信访事项、历史遗留问题、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提供法律研判、释法析理、答复文书起草、听证参与等服务,助力法治信访建设。

  5.每一个服务年度提供不少于 1 次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法治培训;协助开展行业普法宣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6.建立完整法律服务台账,实行“即时响应、限时办结”机制,接受市交通运输局日常监督、年度考核评价。

  7.完成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聘期与服务费用

  (一)聘期

  聘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考核称职可续聘,不称职按规定解聘。

  (二)服务费用

  预算费用:年度服务费用控制在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135,000 元)以内。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包案代理费、市内交通、通讯、文书制作等。

  支付方式:按年度结算,具体以年度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四、选聘程序

  1.报名。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相结合。

  2.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规定,按照参选条件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形成候选对象名单。

  3.比选和审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局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小组,组织对候选对象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标准见附件1),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拟聘单位。

  4.公示及聘任。将拟选聘名单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法律顾问,向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5.签订合同。与受聘法律顾问签订书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法律顾问为律师的,与法律顾问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具体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聘用期限、报酬、违约责任等内容。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 2026 年7月23日起至 2026 年7月30日18时截止。

  (二)报名方式

  通过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官方链接、“湘潭交通”微信公众号线上或现场方式报名。

  线上报名电子邮箱:xtjtyszcfg@163.com

  现场报名地点: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 48 号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市交通运输局11楼1103室)

  联系人:王 坚     联系电话:0731-55558115

  (三)竞聘资料

  1. 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2);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相关注册资料复印件;

  3.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及其委派律师近 3 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无重大执业违规记录;律师事务所应信用良好,不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纳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等相关情况的声明。

  4.业绩资料:近五年律师事务所工作业绩,从事政府法律顾问或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法律服务的业绩,提供曾担任的法律顾问的聘书或合同复印件;办理行政执法、信访化解等领域的重大法律事务、疑难案件或理论研究成果;

  5.服务团队情况:体现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工作优势的资料。团队法律顾问个人基本情况,专业特长、工作简历、执业资格、奖励或荣誉等;

  6.律师事务所的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报价、工作标准、服务承诺、响应时限、工作措施与服务工作设想等);

  7.其他能证明自身工作优势的资料。

  请将上述竞聘资料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两份),于2026 年7月30日18时前递交至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材料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

  1.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个人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现场核对资料原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参选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律师事务所及有关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得谋求任何不当或违法的方式获得聘用。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3.市交通运输局有权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对选聘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4.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附件1湘潭市交通运输局选聘法律顾问项目综合评分标准.docx

        附件2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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