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政策解读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jt.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9-02-21 15:19

 

一、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一是进一步规范湘潭市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管理行为,切实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同时,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全面实施自然村通水泥路、示范农业园道路工程、特色小镇道路工程的建设,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运营前对项目进行全面评定和验收,确保公路运营安全、通畅。

二是农村公路建设、监管任务加重,难度加大。近几年我市除了每年按照计划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外,还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17)65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农路(2017)226号文《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要完成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涉自然村1719个、建设总里程1836公里的任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规范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制定相关政策依据迫在眉睫。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县到乡镇公路交、竣工合并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湘交基建字〔2005〕47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文件的重点内容

该办法共12条,包括明确我市行政区域内三级以上公路和工程概算在3000万元以上的农村公路以及农村公路所属大中桥梁、隧道工程的竣(交)工验收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要求执行。我市行政区域内三级以下公路(含三级)和工程概算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农村公路以及农村公路所属小型桥梁项目的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明确普通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合并验收的申请资料。明确召开普通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合并验收会应具备的条件。明确农村公路建设资料的整理及归档。规范了农村公路档案编制目录、验收评分内容、竣工验收鉴定证书样式。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指导和规范普通农村公路竣交工合并验收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