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和湘潭市司法局关于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7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失效10件、废止0件、拟修订1件,继续有效14件、重新公布0件。现将失效、拟修订、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2.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