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jt.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1-02-09 14:52

今年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抓手,努力夯实法制工作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全力理顺和构建执法运行机制,有力地推动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

1.党委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党委和领导小组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每年专题研究法治工作或组织专题法治讲座2次以上。切实保障法制机构、工作和经费三落实,选优配强了各级法治工作力量。

2.实施目标管理。每年初制定法治工作计划,强化工作统筹,提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年中年末结合各单位绩效考核,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严格实行奖优罚劣。

(二)完善制度建设

1.建立权责清单。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共7大类、367项,按要求编制并公布了行政权力的实施程序和运行流程。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相继出台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裁量基准,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实现了权力运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2.加快“放管服”改革。一是对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了60个事项进驻实体大厅实行集中办理。对政务窗口首席代表和综合受理窗口授权到位,通过授权书的方式确保简易事项一次办结和复杂事项的初审落到实处。二是全面推进帮办代办服务,主动提前联系工程建设单位,对重点项目及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服务,切实提供全方位、全领域的代办服务。三是推动“简政放权”。去年以来分别调整下放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其中岳塘经开区6项,城市两区14项,推动建立了两区交通运输局,促进了机构正常运转。四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通过编制事项办理“明白卡”,将其全部纳入政务大厅“一次办”专窗办理,有效了缓解群众办事难、来回跑等问题。

3.推进科学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机制,在制定《湘潭市农村公路发展建设规划(2018-2030年)》过程中,多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出台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每年局政策法规科参与局重大行政决策40余次。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单位指派专人全程参与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

4.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台了《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若干意见》等制度,对行政执法程序、行为、裁量权、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都作了明确规范。出台了《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和审核流程等,今年针对2起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局长亲自主持召开法制审核会议研究决定。全面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信用湘潭”、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全面实施信用信息公开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我局2019—2020年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在全省“双公示”评估工作中获好评。在一线执法队伍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照(摄)像机、执法终端等设备,在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等所有执法环节进行了文字记录、音像记录。按照新颁布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格式和标准。

5.落实规范性文件“双审查”。出台了《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率先在全市将经济合同纳入了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双审查”范围,得到了市公平竞争办的高度肯定。对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化管理,今年及时清理了近年来存量和增量文件,提出失效14件,拟修改3件,继续有效27件的审查意见。

(三)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在2017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上,对局系统的单位架构、机构体制、职能职责再次进行调整、完善和提升。

1.顺利推进市本级综合执法改革。出台了《湘潭市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包括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三定”方案,承接了省市相关职责职能,调整优化局机关科室,明确市级设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区级不承担执法责任。设立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执法职能,同步设立了“五中心一站”等行业发展机构,稳妥推进人员转隶和新执法体制运行,实行分条分块与条块结合的行政执法管理模式。

2.全力支持县级综合执法改革。一是着力推进城市两区交通运输局设置工作。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城市两区交通运输局机构设置方案,提出职能职责建议。城市两区交通运输局已于2019年3月底前全部挂牌成立。二是倾力指导县市综合执法改革。目前三县市机构挂牌、人员划转已完成,机构正常运转。

(四)加大法治培训力度

我局组织了市委“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迎检工作,各项工作受到督查组高度肯定。

1.深入开展普法学习。一是组织了2次以上专题法治学习,特别是专门组织局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时间为干部职工购买了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书籍自学;组织各单位集中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开课。全系统工作人员普法学习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二是深入开展“最美守法公民”推介活动。重点推介湘潭市远泰出租车公司驾驶员黄战军,经层层筛选,黄战军成为全省“湖南省最美守法公民”候选人。三是组织执法单位集中收看了攸县县委原书记谭润洪受贿案宣判庭审直播活动。

2.大力实施法治宣传。一是充分发挥车站、码头、公路、车辆、船舶等流动宣传平台,以及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共信息平台的作用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二是在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等特殊时段,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特别是今年为配合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重点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及局系统各单位安装的普法媒体机,连续几个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宣传,利用局门户网站、单位微信及QQ工作群宣传了30期《疫情防控“微普法”》。三是认真开展“一把手谈法治”专项访谈活动,局党委书记、局长接受市电视台专访,全面展现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推进法治建设成果,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社会各界反响良好。

3.切实加强执法培训。一是今年全市组织了4批次通用法律知识专题培训,邀请了省厅、市法制办专家和名律师授课,参训人数达650余人次,特别是培训结束后当场进行闭卷考试,有效的提高了执法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针对重大疑难执法案例召开“以案释法”培训讨论会,邀请法律专家指导,大家集中讨论交流、释疑解惑。

(五)提高执法水平

1.严格执法证管理。贯彻落实《湘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规定》,新进执法人员一律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执法。目前全系统共计658人执证,其中持省证206 人,持部证452人。今年5人通过了全省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

2.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湘潭市道路运输河东执法大队列入了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站所“四基四化”建设第二批试点单位,我局将试点工作纳入了对局属单位绩效考核目标,原运管处将创建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有效保障了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3.开展长株潭交通执法互联行动。5月14日,湘潭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召开了长株潭交通执法“互联”第一次联席会议,成立了工作协调指挥机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了长株潭交通执法“互联”的工作框架和平台。7月24日,湘潭市运管、交警、高速交警部门联合长沙市、株洲交通部门开展了一次联合执法行动。11月10日,湘潭株洲两市首次开展了治超执法互联行动。深入开展长株潭交通执法互联行动,密切了长株潭三市交通执法工作联系,加强了执法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

(六)加强执法监督

1.实施执法考核。制定出台了《湘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考核办法》,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度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对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开展执法评议考核,通过问题的查找、当场交办和督办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今年,我局组织了全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迎检工作,综合考核成绩名列全省前茅;接受了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卷质量备受好评;同时也组织了全系统案卷评查工作。

2.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不按章办事、工作疲沓、不认真履职等现象严格追责处理,今年严肃查处原路政处执法队伍中存在的“索拿卡要”、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执法行为不规范等违规行为,给予3名同志免职、9名同志辞退、24名同志通报批评、1名同志行政记过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3.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份,承办申请5份,得到了绝大多数当事人的认可。在局网站设置了“阳光政务”“公示通知”等专栏,对200余项“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法规文件、涉企收费”等事项办理情况及时主动公开。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应复和诉讼工作。今年我局作为复议机关的案件1件,承办行政复议案件1件,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承办行政诉讼案件2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未发生一起行政行为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情形。三是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工作,成功实施行政调解4起。四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年度抽查计划,完善了平台“一单两库”,今年就46个事项开展了11次抽查任务。特别是下半年,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进行联合抽查。五是不断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特别是加大道路运输、驾培、出租车、超限超载等领域联合惩戒机制,对行为违法的市场主体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今年已在政府网站上公示了6个“红黑榜”、129条失信惩戒名单。六是今年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同时接受了市委专项巡察和市人大工作评议,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闭环,工作效果和反响获得巡察评议组充分肯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等行业“当家法”学习不全面不深入,在执法案情分析研究的时候,偶尔需要临时学习、现学现用的现象。

2.法制队伍力量不强。一是法制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局系统干部职工中,全日制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的仅1人。二是一线执法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法纪意识较差,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个别人员业务水平低,导致出现法律适用错误,执法程序不到位等问题。在公路治超行政执法中,还存在个别行政处罚“说情减免”,讲人情、找关系,收受执法对象好处,接受管理对象吃请等现象。2018年以来,我局机关纪委就查处了原市路政处相关执法人员的案例。三是执法装备配额不足。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装备还不能满足一线执法的需要。目前执法支队执法车辆13辆,船舶7艘(执法艇4艘、顶推轮1艘、趸船1艘),执法记录仪58台,但执法支队共有235名编制和人员,下设9个执法大队,业务涉及到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水路运政、海事行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综合行政执法等8个方面,执法装备明显不能适应目前执法工作需要。

3.机构改革中编制配备不足。本轮机构改革,我局增加了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和省管干线航道航政执法事权以及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而编制仅有46名,编制部门配套给予的编制数远少于实际需要数,缺口达30多名。

4.监督手段欠缺。由于监督机制、奖罚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事前预警、事中监督力度不够,导致基层一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今年原市路政处有30余名一线执法队员因“索拿卡要”、执法行为不规范等原因而给予了免职、通报批评等处理处分。

5.营商环境还不优。在全面推行货运车辆安检(安全技术检验)和综检(综合性能检测)“两检合一”制度落实中,个别检测企业不按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导致发生个别违规收费、乱涨价等行为,需请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2021年工作计划

1.统筹推进《湘潭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2.建立完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运行改革。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理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评议考核和监督。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等规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落实《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积极推进内部科室的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确保审批事项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企业和办事群众无需在政务大厅窗口和局内部科室多头跑、往返跑。

4.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工作,创新行业普法宣传手段。每年组织一至两次全系统执法培训。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活动。

5.强化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跨部门随机联查监管,建立健全抽查数据和结果应用机制。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和结果运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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