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jt.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9-01-17 15:15

 

2018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为指南,按照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以及湘潭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工作体系,不断理顺执法运行体制机制,全面推动了依法行政“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1.切实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党委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形成制度化、经常化,全年4次专题研究法制工作出台了《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若干意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文件,对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界定了执法权责边界。切实做好人财物保障,做到了法制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今年全系统法治建设方面投入经费达1000万余元。

2.强化工作计划统筹。年初下发了法制工作要点、普法、执法培训等计划,提出了全年法制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县市和局属单位交通运输发展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实行奖优罚劣。

二、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树牢法治观念

1开展普法学习。今年组织了2次专题法制学习,特别是专门组织局党委班子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学习,同时还组织局属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局系统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党内法规学习竞赛活动,共计300余名党员参加。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干部远程网络学习,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在局系统大力推广“法治E本”的学习使用,其中局机关、市公路局、市交通质安处、市交通培训中心等单位实现了全覆盖。

2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车站、码头和公交车、出租车等流动宣传平台,国省道、农村公路等大众宣传平台,以及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共信息平台的作用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将局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改版升级,今年来累计发布和推送各类行业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公示、政务动态等信息1000余条。在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等特殊时段,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联点社区普法宣传等活动。

3.加强执法培训。全年共组织了6批次通用法律知识、新修订法律和专门法律知识的专题培训,参训人数达500余人次,培训结束后当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活动。今年3月,市运管处开展了“以案释法”培训会,事先搜集了12类平常执法工作过程中的疑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再请法律专家给予指导,大家集中讨论交流、释疑解惑。今年7月,针对一起因工作责任心严重缺失、投诉处理不当导致行政程序不到位而引发行政诉讼的案件,下发了《关于规范投诉处理机制防范法律风险的通知》,局党委责成市运管处对该起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同时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以案说法”活动。

三、推进执法建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1.加快“放管服”改革步伐。一是及时调整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不符要求的事项,2015年以来没有新增许可事项。二是按照市政府部署,为加快推进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我局调整下放了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给雨湖区政府,并联合出台了《关于明确下放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监管责任的通知》,建立了权责明确、部门联动、监管到位的工作机制。三是全面推进“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改革工作,成立了“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经认真梳理,确定了39项政务服务事项作为“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事项向社会公布。四是积极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填报和标准化编制工作,完成了260项行政权力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实施清单的配置与填报工作,达到了市级“四办”事项比例不低于60%,实施清单填报率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的目标任务。五是提升服务效能,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1791件,全部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审批。严格按照“一窗办理、集成服务”的政务服务运行模式,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窗口办理,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事中监督,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确保按时办结、现场办结、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办理事项全部在法定期限的基础上提速三分之二以上。六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对权限内行政审批涉及的证明材料进行了两次清理,依法取消3项证明材料。七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了所有的指定性中介服务行为,梳理编制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目录,真正做到让群众“办明白事、交明白钱”。八是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编制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登记指导目录》,对8项行政审批事项分类编写了“证照分离”承诺告知书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机制。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律顾问把关、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如制定出租汽车行业三个重要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多次广泛组织意见征求和修改,2次在局网公示。出台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局法制审核委员会集体决策。全年局政策法规科参与局重大行政决策30余次,分别就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司改制移交、债权债务处理、路政运政管理、文件合同审查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单位指派专人全程参与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

3落实规范性文件“双审查”。出台了《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对新制定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除规范性文件外,率先在全市将经济合同纳入了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双审查”范围。同时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及时清理了2017年存量和2018年增量文件和合同,提出修改意见的4件。

4.严格执法证管理。贯彻落实《湘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规定》,坚持实行大专以上学历准入制度,新进执法人员一律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执法。对已取得执法证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组织业务知识培训与考试,考试不合格、违法乱纪等执法人员一律暂停或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5月,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做好了执法人员清理暨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目前全系统持省证206 人,持部460人,全部符合持证要求。

5. 积极开展行政应复和应诉工作。今年我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6件,全部按时开展了应复和应诉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行政行为违法或撤销情形,特别是分管副局长亲自出庭应诉,体现了对群众诉求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法治文明建设成效。

6. 打造交通信用体系。充分利用“信用湘潭”系统和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平台,全面实施信用信息公开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特别注重与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建立了运输物流、超限超载等领域的“红黑榜”和联合惩戒机制,对行为违法的市场主体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全年对失信执法人建立并公示了41个“红黑榜”名单、54条失信惩戒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四、严格考核监督,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1.实施执法评议考核。完善了《湘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考核办法》,每年开展对局属各单位、各县市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内容包括执法综合考评和执法案卷评查,通过问题的查找、当场交办和督办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2.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纪律约束,对执法过程中不按规办事、工作疲沓、不认真履职等行为“铁面执纪”1月,针对两起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过程中程序缺失、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对4名执法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月,严肃查处了一起基层执法“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对2名严重违纪执法人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和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对该单位分管领导落实监管不力追责,给予诫勉谈话的组织处理。7月,对一起因投诉处理工作责任不落实而引发行政诉讼风险的案例,对市运管处及其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的处理。

3.拓宽监督渠道。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制定了《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专门明确信息公开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办理责任今年共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件,得到了绝大多数当事人的认可。同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局门户网站设置了“阳光政务”“公示通知”等专栏,及时主动公开“政策法规、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驾培机构信誉考核、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等60余项事项信息。二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拓展“市长信箱”“12345市长热线”“12328监督服务热线”“帮扶110热线”等多种社会监督渠道,其中通过交通信息监测平台受理各类投诉和举报,通过《交通运行监测周报》的形式按层级责任制进行处理。全年共受理老百姓难点焦点问题2692件,受理率100%,办结率100%。三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围绕探索建立商事制度改革后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做到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了随机抽查和监管力度。针对6项抽查事项,全年对相关企业实施了137次抽查检查行动,检查出来的问题全部得到了有效整改。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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