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0日)
根据要求,现将2023年度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
1.党委高度重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局党委全年研究法治建设及组织专题法治学习5次。切实保障法制机构、工作和经费“三落实”。
2.实施目标管理。年初制定法治工作要点,提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完善制度建设
1.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机制,全年局政策法规科参与局重大行政决策15次,提出合理合法化意见50余条。健全了专家协助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严防法律风险。
2.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全年组织召开了4次法制审核会议研究决定重大执法案件。全面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施信用信息公开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共录入7050条“双公示”信息,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份。全面使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终端设备进行执法全过程音视频记录,并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格式和标准。
3.落实规范性文件“双审查”。全面清理2021年至2022年期间下发的742个文件,宣布废止11个涉企的相关文件。对涉企文件、经济合同、信访回复等事项实施“双审查”48次(其中22个经济合同,17个文件和9个信访回复),确保依法行政。
(三)加大法治培训力度
1.深入学习强基础。一是组织了5次局党委会、中心组专题法治学习。二是全系统工作人员普法学习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三是为局机关和综合执法支队印制了《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执法人员人手一册。
2.多措普法创典型。一是充分发挥交通场、站、车平台的优势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二是组织开展送法下乡及“国家安全日”“路政宣传月”“信访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基层站队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管理人员、驾驶员、媒体记者代表等“零距离”体验交通运输案件处理全过程。联合湘潭市广播电视台打造9期交通法制信息类科普栏目《法治交通》,并组建“女子普法队”和“雷锋普法队”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普法典型经验做法作为全省唯一的典型创新案例被省交通运输厅推荐至交通运输部。
3.切实加强执法培训。组织全市400多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理论+实操+比武”的执法培训,全力提升了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重点领域执法能力和信息化案件办理水平。组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及执法骨干10人积极参加省厅组织执法培训和抽考工作,其考试成绩名列全省前茅。
(四)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组建培训师资力量。首次选拔9名优秀执法骨干力量组建全市执法培训师资库,打造4堂精品课程,并推荐2名师资人员成功列入全省师资库,全面培育执法培训师资力量,促进执法进一步提升规范。
2.运用科技规范执法。全面推广使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被确定为“评议考核与执法监督”模块全省唯一的试点单位,其先进做法和经验在全省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获省交通运输厅书面表扬。全年共计平台办理案件(普通程序)822件,未发生一起行政执法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把法制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年办理“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案件21起。
3.切实加强执法保障。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筹集资金添置5台执法车辆,着力改善执法硬件设备。
(五)严格开展执法活动
1.推行“六前一后”执法方式。借鉴先进经验,推行“敬礼在前、尊称在前、亮证在前、指出违法事实在前、说理教育在前、讲清处罚依据在前、处罚决定在后”的执法方式。
2.严厉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一是开展执法行动3395次,出动执法人员12455人次,执法车辆4345台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台次。二是对违反“五不二确保”的车辆,报警处置率、处理率达到100%。公交车监控平台升级已经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三是扎实推进“隐患清零”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清零”普查,下发交办单19份,16份已全部整改到位,3份整改中。四是加大对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处罚力度,对报警数3次以上的驾驶员进行停班学习考试,停班学习从业人员11人;处罚电子运单填报率低于全市平均值的企业1家。五是与城市四区治超办联动,开展交警、城管等共同参与的路警联合执法428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728台,处理非法改拼装车17台(均恢复原状),责令改正源头企业84家,非现场执法处罚超限违法行为284条。六是打击违规培训行为,约谈驾校负责人25人次,抄告交警部门停止新增注册学员的驾校10家,查扣违规培训教练车和民牌车7台,查处未经备案培训场地2处。
3.守护路域水域环境。一是整治公路路域环境,完成路政巡查里程42481公里,马路市场巡查459处,服务区督查139次,发现问题119处,违规设置非公路标志牌80处,均已处置。二是保障辖区水域安全畅通,完成龙舟赛护航任务、湘江湘潭段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等活动,处置突发事件和应急救援17次,调查处理水上纠纷9次,督查辖区港口企业、水路运输企业100家次、船舶1765艘次。三是督查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环保联合检查32次,检查交通建设领域企业78家次,综合(专项)督查3次。四是确保铁路专用线运输平安稳定,开展联合检查30次,出动检查人员63人次,检查督促西环线一期工程轨道交通运营单位4次。
(六)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
1.严格执法证管理。组织23人参加两批次执法证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执证上岗”;注销退休人员行政执法证4个;目前持证执法人员共计168人。
2.构建高效监督体系。联合市检察院出台工作制度,率先在全省建立“交通+检察”监督协作工作机制。会同市县两级检察院开展2次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3.深入整改问题。健全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收集企业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的问题线索22个,整改率100%。
4.实施执法评议考核。坚持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有力地促进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2023年组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参加省、市执法案卷评查,共随机抽查2本行政执法案卷,其案卷质量评分排名靠前。同时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内随机抽查32本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5.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定了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实施计划并及时上传平台,完善“一单两库”,如期完成了42项部门抽查和联合抽查的工作任务,坚决做到事项、程序、结果100%公开。
6.切实规范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报告制度,坚持每月初申报并公示当月计划制度,总结上月工作,严格执行检查程序和控制检查频次,坚决做到执法不扰民。
7.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法违规的2名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制定了《湘潭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召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业务交流座谈会,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工作质效。因地制宜在局办公楼三层走廊打造了一条具有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的“清廉诚信文化”长廊。持续开展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建设、施工、养护等领域分类开展信用评价,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处理情况,交办问题113个,约谈企业15家,督促整改企业落实51家,处罚企业18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力量有待增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定编制257名,在编174名,空编83名,今年即将退休的干部职工8名,故空编现象严重。同时,法制专业人才配备严重不足,执法支队干部队伍中,取得法律资格证书的仅有4人,占比只有0.02%。
2.执法人员待遇不一。因存在不同性质的编制和单位性质不明的问题,导致一个单位内出现“同工不同酬”,工资待遇、职务晋升“两头不靠”情况,从一定程度上影响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执法水平仍需提升。受执法体制改革锁编影响,人员“入口”受限,且人员职级并行受限执法队伍老龄化问题十分突出,导致部分执法人员学法热情不高、主动性不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发展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执法文书填制存在不规范现象,个别执法人员在进行音频、视频记录时用语不够规范,语音不够清晰,推行说理式执法工作力度仍不足,行政执法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4.执法保障亟须提高。执法人员经常加班加点,法定节假日仍需坚守岗位,长期超负荷工作,加班补休难以得到落实;通讯设备、检测站设备、执法车辆等基础装备严重滞后,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2024年工作计划
1.统筹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2.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行和落实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减少行政审批环节,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3.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严格执法资格准入管理,分层分类分级开展执法培训。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配强法制监督工作力量,定期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制度监管。
4.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工作,创新行业普法宣传手段。加大行政执法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力度。
5.强化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督查落实。加快推进信用交通建设,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不断创新监管机制。
6.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