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实施“212”模式践行“四责四诺”推动2019年交通运输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jt.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9-03-28 15:41

 

为做好2019年交通运输工作,市交通运输局采取“212”模式,全面践行“四责四诺”加强执行力建设,全力推动2019年交通运输工作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212”模式,“2”即两种“责任书”、“1”即一套“承诺书“2”即两项“年度考核“2”即两种“责任书”,是指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与8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和2家平台公司签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县市区8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和12家市直相关单位签订《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书》,涵盖了干线公路、“四好农村路”、农业示范园和特色小镇道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以及治超工作等省市交通发展重点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主体和相关责任以及考核奖惩措施,强化了目标责任管理,推动了“尽责践诺”。“1”即一套“承诺书,是指局系统分解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绩效考核任务分工和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责任,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以及每名人员均签订一份《“四责四诺”(单位)个人公开承诺书》,依照法定职能、岗位职责和绩考目标,多层次全方位作出定性和定量承诺,并在办公场所、局网站等多途径予以公开公示,实现交通运输工作目标责任全覆盖,做到“依责承诺”,自觉接收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2”即两项“年度考核,是指年底实施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和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主要是依据省市重点工作定性和定量目标任务,制定出台2019年湘潭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2019年湘潭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并依照两个“办法”在年底组织实施综合考评计分,考核结果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通报,表彰先进、问责后进,实现 “全责履诺”“问责督诺”。

“212”模式的实施,是我局推行“四责四诺”工作量化具体化的实践,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大力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和定性、定量相结合考核的科学责任体系,实现了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全覆盖,以此推动2019年交通运输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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