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公路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公路管理有关的制度经审批后组织实施。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分担公路管理行政职能的事务性工作。二是组织拟定全市公路建设、养护规划、计划,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国道、省道、县道、乡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工作,承担监督检查公路养护及路况目标任务实施情况的事务性工作。三是依法承担对全市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的有关具体工作;监督、指导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执行国家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实施作业情况;承担辖区的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四是承担公路建设、养护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项目的推广应用;承担公路科研成果申报的具体工作。
2、管养里程。我市规划管养国省干线总里程为986.368公里(其中国道5条G107、G320、G234、G240、G354共计303.17公里、省道14条683.198公里)。实际管养里程287.403km(其中国道G107和G320共2条133.225公里;省道5条154.178公里)。省局下达年末检测里程491.21公里。全市农村公路1.5万公里,其中年报内6671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