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上午,湘潭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召集7个县(市)区整治办、市渔政站及3个县(市)海事处等20余主要负责人,在市交通信息大楼4楼会议室召开全市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调度会,紧急部署整治迎接省验收准备工作。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周宋泉,市整治办主任、市地方海事局局长刘党伟,市整治办副主任、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阳建国出席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迎验收工作督查情况:肯定了前阶段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成绩;重点是指出了整治工作中资料收集整理存在的7个方面有待完善的问题、整治现场存在的6个方面的不足。
会议要求,(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务必对省、市水上交通安全整治验收标准进行认真细致研读,逐款逐条逐项对照验收标准进一步查漏补缺;(二)各海事管理机构要督促协助各县(市)区渡口基础设施、渡船船员标示标牌及相关证书的办理和完善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挖砂、运砂船等水路交通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水上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水上违法违规行为和现象,规范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管理,维护水上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发展;(三)湘潭县、湘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抓紧时间,彻底整治各自辖区内的砂场非法经营现象和挖砂船、运砂船无证参与作业和无证参运行为,全面清理各类水上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和现象,确保水上安全;(四)请渔政部门要抓紧办结办齐渔船及操作人员相关证件,保证迎省验收不被扣分确保整治验收合格。
市整治办负责人强调,一是切实认识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认识和措施,认真按时完成好整治工作任务;二是各与会人员回去后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做好汇报,尽快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努力达到省验收标准;三是在省验收之前,市整治办再着重督查各县(市)区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四是严肃奖惩。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被省验收组扣了分影响了湘潭整治工作整体成绩的县(市)区、乡镇政府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对工作认真,省验收合格或优秀的县(市)区、乡镇政府等相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