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运事务中心积极落实臭氧II级减排响应工作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jt.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6-15 15:04

  为积极响应《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办公室关于市启动臭氧II级减排响应的通知》和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要求,湘潭市水运事务中心接到臭氧II级减排响应的通知后,迅速行动、全面部署,积极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启动臭氧II级减排响应的工作期间,我中心通过微信群、电话通知等方式,及时、全面地向全市各港口企业传达臭氧II级减排的相关要求和具体措施,确保每一家企业都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减排任务和工作重点。8家港口企业全面实现信息传达全覆盖。

  二、6月15日,湘潭市水运事务中心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前往雍和物流开展安全环保巡查对雍和码头启动臭氧减排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要求企业做到以下几点:

  1.装卸作业管理:在装卸散货过程中必须开启喷淋装置,如雾炮等,以控制粉尘产生,且要严格保持作业场地清洁。

  2.堆场管理:对于长期露天存放的货物,需使用高质量防尘网全面覆盖,并根据天气情况和物料特性,及时清理转运露天堆放的散货,无法及时转运的要确保覆盖严密。

  3.船舶管理:船舶运输散货时务必落实密闭封仓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4.环保设施运行: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岸电设施等环保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减排。

  5.应急响应:要求严格执行减排措施,增加清扫洒水降尘频次,强化扬尘控制,严防生产作业过程中扬尘污染大气环境。

  6.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范作业进一步完善和强调。

  我中心将持续关注臭氧减排的响应情况,加强对各港口码头的巡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持续有效落实。同时,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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