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规范网约车行业运营行为,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约车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网约车行业非法营运及网约车平台违法违规行为。
现将相关查处情况定期予以通报:
驾驶员:刘某
车牌号:湘CD720**
违法行为:2024年10月24日,湘潭交通执法人员在湘潭市雨湖区依法对刘某所有的湘CD720**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刘某驾驶该车利用某网络预约出租车出行软件完成运输订单交易。经查湘CD720**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刘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执法部门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相应罚款。
处理:目前该案件已查处到位。
驾驶员:彭某某
车牌号:湘CD919**
违法行为:2024年10月28日,湘潭交通执法人员在湘潭市雨湖区依法对彭某某所有的湘CD919**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彭某某驾驶该车利用某网络预约出租车出行软件完成运输订单交易。经查湘CD919**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彭某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执法部门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相应罚款。
处理:目前该案件已查处到位。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该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保证服务车辆及驾驶员具备合法营运资质和从业资质,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平台中存在的不合规车辆的清理力度。
▲广大网约车驾驶员要以上述案件为鉴,从事网约车营运必须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合法登记的网约车平台接单载客,
▲广大乘客出行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交通工具,非法营运网约车辆普遍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驾驶员未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存在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现象,安全隐患极大。同时,非法营运车辆未购买国家规定的旅客承运保险,抗风险能力差,乘客合法权益难以保障,请广大市民主动拒乘非法营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