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湘潭市公路养护中心在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实施过程中,积极践行绿色环保理念,注重加强项目环保管理,在项目实施各环节各领域落实环保要求,用实际行动为蓝天保卫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目前湘潭市正在实施的G354、S222、S325路面大修,S325路面中修等国省道养护工程中,湘潭市公路养护中心积极对施工现场、施工作业进行巡视,检查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掌握沿线重要的环境保护对象,了解建设过程的具体环保目标,对敏感的保护目标作出标识;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要求施工单位对成形施工路段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施工材料的运输覆盖严密,禁止抛洒;波形护栏的基坑开挖、基础培土,在施工完毕后必须及时清扫干净;
要求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在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居住区等敏感点附近,夜间停止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