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制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1日
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24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部省市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交通法治建设,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当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开路先锋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落实深化交通法治建设,纵深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交通法治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培训、执法队伍培训的重要内容,以法治能力建设为基石,以创新监管机制为手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局属单位党委(党组)每年专题学习相关法律不少于4次。
(二)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行业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出台《湘潭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4年)》,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牢固树立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认真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加强对法治交通相关工作的督导考核。
(三)应对法治政府建设新挑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国省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扩大电子证照适用范围,深化信息互联共享,切实便企利民,进一步打造法治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四)适应行业治理现代化的新需求,全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交通出行、工程建设和相关领域的运用。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和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制度,创新“信易行”应用场景,营造良好出行环境。
(五)持续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湘潭市常见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负面清单》,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实施审查流程信息化。梳理总结近年来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归纳审查要点和常见问题。统筹开展经济合同审查工作,确保合法合规。
二、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民主法治的新期盼,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六)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程序出台市本级的自由裁量权基准。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动态更新《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全面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书7个工作日内100%网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和上报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和有关数据。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平台做好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网上流转、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网上实时记录等工作。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审核事项、流程、范围及责任,推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八)落实“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为依托,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联合抽查计划,强化跨部门随机联查监管,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扫码入企”工作,实现“逢检必备”与“入企必扫”。
三、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九)持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巩固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针对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规范”等问题,动态建立突出问题线索库,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确保问题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提升执法监督实效,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运用督察、考核、评估多种方式,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及时纠正不当执行行为,达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效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建立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组织做好执法人员抽考、案卷评查等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四、积极落实机构改革任务,推进执法规范化信息化
(十一)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根据国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如质如期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任务,建立协作执法机制,提高执法人员到位率,为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供支撑。
(十二)推动执法办案信息化。选拔、培养一批基层执法业务骨干,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深入推广运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智能化执法终端配备运用,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电子化办理。
(十三)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根据省厅“四基四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着力打造一批“四基四化”建设示范单位,通过以点带面,有序推动全市各级执法机构执法基础提档、执法形象提标、执法水平提质、执法效能提升。
五、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
(十四)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制定执法培训计划,针对执法人员短板和不足之处,通过集中封闭式学习的方式,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执法人员培训。统筹指导和监督各级综合执法机构,自行以多种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完成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执法培训任务,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十五)丰富行业普法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说理式执法”,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路政宣传月等活动载体,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业氛围。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创新行业普法宣传手段,加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力度。组织开展2024年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线上旁听庭审活动。